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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松县2023年度“绿色家庭”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1 17:04    阅读次数:266

根据宿《关于深入开展全“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的通知(宿妇字〔202325号)文件要求,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表扬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陈汉乡 梅茂火家庭 虞松柏家庭 余美春家庭 吴选阳家庭  冠家庭

孚玉镇 王明英家庭 吴友星家庭 虞盛志家庭 高小民家庭 刘松柏家庭

趾凤乡 刘成武家庭 刘林钰家庭 贺学春家庭 贺志宏家庭 余晓华家庭

复兴镇 余世凯家庭 陆支兵家庭 吴福元家庭 王火生家庭  勇家庭

龙山街道 吴灵君家庭 尹国成家庭 黄焰松家庭 宗阳春家庭

九姑乡 陈冬仁家庭 田菊华家庭 叶海凤家庭 汪长城家庭

北浴乡 虞慎东家庭 陈名予家庭 苏爱平家庭 汪桂桃家庭

佐坝乡 尹凌枝家庭 汪田保家庭 汪先进家庭 吴祥华家庭

柳坪乡 吴洪峰家庭 吴松青家庭 吴艳华家庭 郑百春家庭

长铺镇 陈美荣家庭 陈兴中家庭 高文兵家庭 张爱香家庭

洲头乡 朱正友家庭 李云香家庭 刘文龙家庭 张松林家庭

高岭乡 唐杏娥家庭 唐金根家庭 沈为国家庭 唐红英家庭

许岭镇 宋庆普家庭 李三阳家庭 蔡勇祥家庭 刘加元家庭

河塌乡 杨作画家庭 吴宜彬家庭 徐从清家庭  林家庭

松兹街道 周冰家庭 石晓君家庭 刘加玉家庭 张万水家庭

下仓镇 高文育家庭 胡腊香家庭  松家庭 熊少丽家庭

凉亭镇 石佑春家庭 胡江林家庭 段金凤家庭

隘口乡 宋引君家庭 吴志芳家庭 金权宝家庭

华亭镇 贺小琴家庭 贺桂兰家庭 张迎霞家庭

千岭乡 陈为群家庭 项建华家庭 张国华家庭

二郎镇 邓锋勋家庭 冯爱华家庭 吴金莲家庭

程岭乡 郑江明家庭 陈新华家庭

汇口镇 鲍光生家庭        

县纪委监委  超家庭

县林业局  琼家庭

县供销社 张亚非家庭        

县教育局 熊良荣家庭            

县交通运输局  芹家庭

县应急管理局 祝启飞家庭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徐申宏家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胡小萍家庭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556-7821937    

电子邮箱:ahssfl@126.com